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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定古蹟陽翟陳篤篾陳篤浪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(含因應計畫) 委託技術服務案


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(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)公告
標案編號 (加值會員專用)
標案名稱 金門縣定古蹟陽翟陳篤篾陳篤浪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(含因應計畫) 委託技術服務案
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- 建築服務
機關代碼 3.71.1.24
機關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
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
機關地址 (加值會員專用)
聯絡人 (加值會員專用)
聯絡電話 (加值會員專用)
傳真號碼 (加值會員專用)
電子郵件信箱 (加值會員專用)
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/09/10
截止收件日期 107/10/09 17:00
開標時間 107/10/11 14:00
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,993,000元
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
是否提供電子領標
是
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	0元
系統使用費	20元
文件代收費	0元
總計	20元

是否提供現場領標:否
是否提供電子投標
履約地點 (加值會員專用)
廠商資格
一.廠商基本資格(無不良紀錄者,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):
1.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。
2.技師事務所。
3.工程技術顧問業。
二.執行主持人資格依據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」第10條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,並符合下列規定或符合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」第20條規定者(以下所列三項資格擇一即可):
1.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、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,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。
2.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、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,累積公告金額以上二件實績者。
3.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,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,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、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,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,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,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。

以上及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
附加說明 (加值會員專用)
決標公告 (加值會員專用)
電子領標 (加值會員專用)
完整公告內容 (加值會員專用)